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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价格行为

时间:2019-09-21   来源:河南日报

  

  我省群众就医时的价格知情权更有保障。9月21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医疗服务价格提醒告诫会,25家驻郑省管公立医院代表参会。记者会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规范驻郑省管公立医院价格行为,督促医院所有收费都要明码标价、价格公示,保障患者知情权,让患者明明白白、清清楚楚。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我省将开展全省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治理工作,要求公立医院加强价格自律,不得违反规定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套用项目和扩大范围收费;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重复或虚增使用数量变相多收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费;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耗材。

  此外,医院虚构原价、虚假标价、先提价再打折的行为,违反明码标价政策规定,不按照规定标明价格和公示价格的行为,超过规定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高价值医用耗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相互串通、操纵医疗市场价格的行为等也将受到严惩。

  该负责人表示,省市场监管局将对超出政府指导价制定价格,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等扰乱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以及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省管驻郑公立医院,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将建立信用奖惩机制,把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列入价格诚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