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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 河南法院这样做

时间:2020-06-05   来源:河南日报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周青莎

  坚持保护优先,依法审理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探索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6月4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环资案件5647起,审结5346起,3134人因破坏环境资源被判处刑罚,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唐某龙、杜某火为降低处置费用,违反国家有关有害废物的处理规定,通过他人将11车200余吨铝粉灰从江苏运到河南,非法倾倒于永城市裴桥镇境内,对周边的树木及农作物造成灼伤,导致周边鱼塘内的鱼大量死亡。两人被永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像这样构成污染环境罪的刑事案件, 我省法院去年受理了205件,审结199件。

  除了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的惩治力度,全省法院还通过依法审理刑事、行政、民事各类案件,使违法者既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法律责任,又承担环境修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彰显法律权威。污染事实一旦发生,环境往往难以恢复原状,郑州、濮阳、许昌、驻马店等地积极推行环保禁止令,防患于未然,共发出环保禁止令30份。

  环境问题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环境公益诉讼对于维护环境公共利益,具有独特的社会调节功能。去年,我省法院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6件,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45件,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判令环境污染者和生态破坏者承担停止污染侵权、拆除污染设施、赔偿生态功能损失、支付生态修复费用、采取补种复绿等生态修复措施等法律责任,全力守护“绿水青山”。

  为保护母亲河,全省法院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调研,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探索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自2018年底,将黄河干流河南段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由郑州铁路两级法院管辖。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力度,省高院提出了更大范围的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方案,目前正在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同时,各地也在积极探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新举措。焦作市中级法院印发《围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孟州市法院在黄河左堤0公里“黄河出山口”处建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安阳市中级法院与滑县人民政府、滑县人民法院联合设立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金堤河司法保护基地,濮阳市中级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启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跨省域协作模式,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与三门峡市检察院就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长期沟通联络机制……

  除黄河流域有关市县区法院积极与相关法院、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外,其他法院也积极联络,合力加强生态保护。淅川县人民法院与湖北省丹江口市法院等六县市区法院共同出台意见,协同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