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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的河南实践

时间:2020-08-17   来源:河南日报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刘亚辉 李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凝聚中国力量的思想道德基础。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价值引领、立法为民、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的原则,牢牢把握三个关键点,通过对地方性法规进行立改废释等,深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取得显著成效。

  ■把握党的领导这一关键,坚持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认真学习,提升思想认识,增强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省人大常委会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系列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纳入机关党员干部、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提升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通过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软性”价值理念,转化为人们共同遵守的“刚性”法规,切实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确保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在工作中坚持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报省委批准,立法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请示,列入省委重点工作事项的法规每月向省委汇报进度,重要法规表决前提请省委常委会研究。

  ■把握重点领域立法这一关键,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前瞻性

  价值引领,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立法。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入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法需求,在广泛征集意见、科学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针对社会诚信、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生态文明等问题,精选了《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纳入2018年至2022年地方立法规划,力求把有限的立法资源真正用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内涵、有利于形成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良好环境的立法项目上。

  2018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极大地激发了全社会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引导人们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增强对社会主流价值的认同,成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的生动实践。

  为增强社会诚信意识,推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全面提升社会诚信程度,历经三次审议,2019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这是继上海之后,全国第二部省级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在全国首次建立了滥用职权认定黑名单的惩罚机制,首次针对不履行信用承诺的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为了巩固提升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凝聚更强大的文明力量,引导和推动全社会树立文明观念,2020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是一部综合性、系统性、针对性强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将一些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引导和推动全省上下树立文明观念,切实发挥法治对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撑保障作用。

  在指导和审查批准设区的市立法中,要求各市精准发力,将立法和促进社会文明建设有机结合,提高文明程度。《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漯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封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洛阳市陆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许昌市城市绿化条例》等一批体现核心价值观的法规获批通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行立法。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如何依法科学有序防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成为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月10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疫情防控职责和义务,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武器和法治支撑。

  着眼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法定化,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为进一步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破解重点领域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弘扬社会正气,制定《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为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修订《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制定《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

  ■把握立法为民这一关键,充分反映人民意志

  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行立法。《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一条就明确了立法目的是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不仅在第一条中明确,为了“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还具体规定了对见义勇为群体的权益保护、表彰奖励和社会保障措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建立了社会信用信息安全保护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采集、加工、使用、传播、买卖、提供或者公开社会信用信息,明确信用主体的权利救济途径等,更加注重信用主体的权益保护。新修订的《河南省旅游条例》规定,全省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对60岁以上老年人等群体实行门票免费。

  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权利和途径。省人大常委会大力实施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在编制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和法规审议修改过程中,通过报刊、网络、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社会关切,出台的法规更加广泛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

  在编制《河南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至2022年地方立法规划》过程中,通过向有关单位定向征集,利用河南日报、大河网、河南人大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以及通过其他渠道征集等方式,共征集到立法建议项目110余件。

  在制定《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过程中,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制定《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过程中,征集各级人大常委会、省直有关单位、部分行业协会、信用服务企业、省内高校等280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意见,组织召开由有关部门业务骨干和民法、社会信用、法律实务及立法方面的专家学者参加的专家论证会,就条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论证。

  为了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法规出台的意义,知晓应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及时对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讲阐释。比如,为了更好地宣传贯彻《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机关志愿者向市民发放宣传材料,并讲解条例的具体内容及意义;联合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学习贯彻《河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座谈会,进一步营造学习贯彻的浓厚氛围。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地方立法,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