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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0-09-01   来源:省政府新闻办

  8月3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条例》制定过程、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方启雄主持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

  王保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王新民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马 刚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

  史占勇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加彬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占波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主持人:

  方启雄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时间:2020年8月31日09:00

  主持人 方启雄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2016年,国务院批复同意郑洛新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经过四年的创新发展,自创区创新实力不断增强,各项指标领跑全省。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和保障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今年7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向社会解读《条例》内容,今天我们通过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条例》的制定过程、主要内容以及贯彻实施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保存先生;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新民先生;

  省科技厅党组书记、厅长马刚先生;

  郑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史占勇先生;

  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加彬先生;

  新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占波先生。

  首先,请王新民先生介绍《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王新民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一、《条例》的制定过程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自主创新示范区立法工作。2019年,省委将《条例》的制定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让人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也将《条例》制定列入2019年度立法计划的审议项目。

  按照立法计划安排,2019年初,省科技厅成立《条例(草案)》起草小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相关政策,起草了《条例(草案)》初稿;之后,报省司法厅进行审查修改。2019年9月21日,《条例(草案)》经省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9年11月初,省政府将《关于提请审议<条例(草案)>的议案》报送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承担了《条例(草案)》初审的有关工作。11月下旬,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一审后,法制委员会会同省司法厅、省科技厅、有关立法专家和洛阳市高新区管委会等,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逐条研究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条例发送至相关省直单位、各省辖市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地和立法联系点等广泛征求意见;同时依托网络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今年3月至5月,为了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提升《条例(草案)》立法质量,法制委员会一方面深入郑洛新三市高新区,实地走访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科创单位;另一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制作《条例(草案)问卷调查表》,征求郑洛新三市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并通过电话沟通的方式,与江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交流自主创新示范区方面的立法经验。

  6月30日,将《条例(草案)》报省委办公厅进行了前置审核。7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将《条例(草案)》的有关情况向省委常委会作了汇报,省委常委会同意《条例(草案)》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7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高票通过了《条例》。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十章六十八条,设置总则、规划建设、创新激励、开放合作、人才建设、金融支持、服务保障、法治环境、法律责任和附则等。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条例》的适用范围

  《条例》第二条规定:“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适用本条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郑州、洛阳、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批准由郑州、洛阳、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管理的区域,按照本条例执行。”该规定在明确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由郑州、洛阳、新乡三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成,并适用本条例的同时,也为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未来发展留下了空间,即将来郑洛新三市国家高新区管理的区域经批准扩大范围,仍然可以按照本条例执行。此外,《条例》在附则一章还规定,“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遴选辐射区、辐射点。辐射区、辐射点参照本条例执行。”

  (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管理体制

  《条例》结合郑州、洛阳、新乡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实际履行建设自主创新示范区职责的这一实际情况,对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管理体制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设定。首先,在第四条规定,省人民政府成立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负责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承担日常的组织、协调和推进等工作。成员单位由省直有关部门和郑州、洛阳、新乡三市人民政府组成,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促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其次,在第五条明确,郑州、洛阳、新乡三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管理机关,行使所在地省辖市人民政府依法赋予的规划、教育、科技、财政、土地等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第三,在第六条、第七条对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管理权限进行了突破性的探索。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需要,向自主创新示范区下放项目审批等权限,做到应放尽放;并赋予自主创新示范区一级财政管理权限。

  (三)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规划建设

  一方面,《条例》明确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的编制主体,建立省、市、管理委员会三级统筹的规划编制体系。一是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作为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的主要依据。二是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在地省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详细规划。三是管理委员会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发展规划和省辖市人民政府的详细规划,组织编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方案。

  另一方面,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一个整体,应当注重统一规划、统一布局,实现分工合作、错位发展。《条例》在第十七条规定:“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郑州、洛阳、新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统筹协调,指导各自形成主导产业,明晰产业定位,鼓励引导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区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条例》专设“创新激励”一章,规定了一系列促进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系统完善了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求省政府有关部门和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在地省辖市政府统筹专项资金,对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给予引导和支持;“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构建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二是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补助,并依据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三是赋予国家、省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在项目建设、用地供应、职称评审、人才引进、投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科研机构同等的待遇。四是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五是提高技术市场的流动性。为了解决知识产权市场中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高的问题,将缺乏流动性的知识产权转换为可以在金融市场上自由买卖的证券化商品。《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支持知识产权交易运营平台建设,推行知识产权与专利产品许可交易新模式,形成知识产权基础流动性市场,实现知识产权快速转移转化。”

  (五)加强人才建设,厚植人才发展战略

  人才在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既奠定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的基础和实力,又决定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的潜力和高度。《条例》支持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先试,实现人才“引得进、留得住”。

  一是提高人才待遇,更多更广的吸引境内外人才。规定“对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采取协议工资、项目工资或者年薪制等方式引进。”同时,在社会保障、户籍办理、住房、子女入学、配偶随迁等诸多方面,提供便利化一站式服务,全方位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二是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离岗创业,在自创区内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离岗期间保留人事关系和职称。三是优化青年人才的培养机制。《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完善科技创新人才梯度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对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制度,加大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资助力度。”为自主创新示范区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和高水平团队。

  (六)建立完善创新容错机制

  自主创新示范区作为科技创新和改革政策先行先试的区域,应当树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价值导向和评价标准,消除风险性比较高的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的顾虑。为此,《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未取得预期效果但符合程序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可以免除责任。自主创新示范区在科技创新项目实施、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建立区别于其他领域的评价监管机制,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的自主权;对探索性强、前沿引领性高的科研项目,项目承担人和项目管理单位勤勉尽责、未谋私利但未能形成预期科技成果的,不作负面评价。”这些情况不给“差评”,让科创管理者和广大科研人员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以上向大家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更好、更准确地理解《条例》有所帮助。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方启雄

  谢谢王新民先生的介绍!接下来,请王保存先生讲话。

  王保存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7月31日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推动全社会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刚才,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同志向大家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下面,我就贯彻实施好《条例》谈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我省一直致力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高新技术产业,着力提高中原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中西部科技创新高地。此次《条例》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和保障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带动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最新改革创新精神的具体实践。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要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去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河南时强调,要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完善创新机制,更好把科技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统筹起来。党中央、国务院从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全局出发,批复设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中央赋予我省的又一项重大国家战略,体现了中央对河南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郑洛新发展的殷切希望。中央有要求,河南有行动,省委将《条例》作为重大立法项目列入省委常委会研究事项。为此,省人大常委会加快立法工作进度,提高立法工作效率,及时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以实际行动推动省委中心工作落地落实,有效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

  (二)《条例》的制定,是新时代河南经济升级发展的迫切需要。郑洛新地区是我省发展的第一方阵,经济体量大、综合实力强。但经过三十多年的快速发展,过去支撑经济高速增长的生产要素和市场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多地少、资源环境约束、传统发展动力衰减等矛盾日益突出。要想继续保持区域竞争优势、掌握未来发展的主动权,就必须突破传统经济发展的路径依赖,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从“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的转变、从“资源驱动”到“科技驱动”的跨越。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推进科技创新、经济转型的重大载体,建设好自创区,既是郑洛新三市的重大机遇,也是全省的重大机遇。《条例》以法规形式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破解发展难题,为实现全省经济提质增效、行稳致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条例》的制定,是对我省各类科技创新政策的系统整合和集中优化。自主创新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科技人才培养与使用、金融政策扶持、土地集约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等各方面。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有关促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政策时,要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防止政策、措施的分散和不配套、不衔接。《条例》的制定,标志着对我省近年来出台的各类扶持创新创业、人才资源、投融资服务、开放合作等方面政策的系统梳理和有效整合。同时,《条例》还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增强了相关政策的执行力度和刚性,有利于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有利于相关工作的整体推动,有利于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进一步发展。

  二、准确把握制定《条例》的指导思想

  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制定《条例》的指导思想,是做好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必要前提。总体上讲,《条例》体现了以下指导思想:

  (一)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制定条例过程中,我们始终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发展现实需要,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找准改革与立法间的“平衡点”和“着力点”,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为深化改革注入强劲动力,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通过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发现和聚焦自创区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学习借鉴上海、江苏等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际,有的放矢,使条例既博采众长、亮点突出,又特色鲜明、贴合地气,通过立法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三)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严格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确保条例不与上位法相抵触;又做到先行先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依规下放行政管理和项目审批权限,为自创区的未来发展留足空间和余地,体现先导性和前瞻性。

  三、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明天,《条例》就要正式实施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好宣传,确保条例的顺利贯彻施行,推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

  (一)要加大学习宣传,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与新闻媒体单位加强联系、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平台,对《条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和报道,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尤其是要重点宣传《条例》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所倡导的新思路、新理念、新举措,比如《条例》中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机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制度等规定。减少广大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科技创新,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二)要加强培训指导,做好《条例》的组织实施。各级科技行政部门是执行《条例》的主体,必须结合地区、部门实际情况和产业特色,加强分类培训和指导,使相关人员都能准确理解、掌握和运用《条例》。一方面,加强对广大科技行政工作者的培训,使其能吃透《条例》内容和相关政策,以系统化的思维从事科技创新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另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家、科技人员、科技金融行业人员的指导,让他们放下包袱、大胆创新,敢做敢为。同时,省政府也要及时制定《条例》的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民营资本对高科技产业和高科技企业的投入,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形成。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落实。监督法律法规的实施,是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条例》施行后,省人大常委会和郑洛新三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把推动《条例》实施纳入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监督内容,通过听取汇报、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形式,深入了解《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在科学合理设置工作机构、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公布行政权力清单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同时,及时有效地跟踪《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朋友们,集众智可定良策,合众力必兴伟业。让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贯彻实施好《条例》,推进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和发展,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贡献力量!

  谢谢大家!

  主持人 方启雄

  谢谢保存主任!下面是现场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新华社河南分社

  马厅长,您好。请问郑洛新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以来,主要开展了哪些先行先试的探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围绕《条例》贯彻落实,河南有哪些具体工作谋划和举措?谢谢。

  马刚

  感谢记者的提问。四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关注支持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按照国家建设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改革创新试验田、先行军的优势,聚焦重点、创新举措、大胆突破,开展了一系列先行先试探索。在政策创新方面,建设之初,省委、省政府就及时研究出台了“加快推进自创区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进开放式创新、集聚海内外人才资源、创新科技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30条具有突破性、前瞻性、含金量高的支持政策,促进高端创新资源向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先后落户自创区;清洛先进制造产业研发基地等高端新型研发机构成功入驻。这些经过实践证明管用、好用的政策,在这次出台的条例中被予以明确,上升到法律层面,将会得到进一步巩固并持续发挥作用。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率先在全省启动以“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制、薪酬激励制”为核心的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并实施了“省区直通车”;郑洛新三市以授权和委托形式先后向三市高新区进行了充分赋权。一系列改革实践,极大激发了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活力和动力,在国家高新区考评中,郑州高新区进入20强,洛阳高新区提升至34位,新乡高新区两年提升16个位次。这些改革创新举措为全省改革蹚出了路子,做出了示范,也得到国家科技部的充分肯定。在产业发展方面,充分发挥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创新资源集聚优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率先在自主创新示范区探索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1+3”改革,首次面向全球开展重大关键技术需求揭榜攻关,创造性设立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集群专项。目前,首批8个产业集群专项,已累计完成投资30亿元,申请专利611项,年新增销售收入130亿元,研制了世界最大直径泥水盾构机、250km高铁轴箱轴承等一批突破性自主创新成果,初步培育形成了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等一批优势特色创新型产业集群。在金融创新方面,注重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省市联动,发起设立总规模13亿的自创区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创新创业发展基金,探索成立11家科技特色支行,积极开展“科技贷”和专利质押融资贷款业务,引导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000亿元,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通过一系列创新改革举措,有效激发了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发展活力,催生了新发展动能,构建起关键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的新型体制机制,在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各项指标领跑全省,引领带动全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截至2019年底,郑洛新三市研发投入达占全省的5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全省平均水平2.78倍;技术合同成交额占全省的82.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5.2%,高于全省12.1个百分点。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扎实做好《条例》宣贯工作,让创新主体及社会各界尽快了解掌握条例。同时,结合条例要求,针对地方发展,加快研究制定适应新一轮创新发展需求、更具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政策措施,切实把条例的法律规定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政策红利,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按照省委、省政府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要“站位全国、对标先进、拉高标杆”的要求,更高标准更大力度加快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按照条例要求,着力在市场化创新生态环境建设方面下功夫,探索建立符合市场发展要求,具体化、可操作的容错纠错机制,解除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后顾之忧,更大程度地激发创新活力;探索推进人才计划的市场化评价机制改革,注重发挥人才团队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绩论英雄;支持科研创新机构,探索推行“三不一综合”的科研机构运行新机制;加快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以产权激励职务发明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二是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力度。按照“突出重点、精准聚焦”的思路,支持郑州片区围绕智能传感器、超硬材料,洛阳片区围绕智能装备、合金材料,新乡片区围绕生物医药、动力电池,培育壮大一批有市场、有基础、有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重点围绕5G、大数据与云计算等前沿领域,加快SOC安全芯片、光路设计及封装、微波技术及天线等优势领域关键技术突破,积极推进新技术新成果在工业互联网、智慧医疗、网联汽车等领域示范应用。

  三是着力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着眼长远和全局,突出优势领域,构建重大创新平台支撑体系。对标国家要求,建设河南省黄河实验室、嵩山实验室和农业供给安全实验室,争取纳入国家重大平台建设计划。在地下工程装备、兽用药品、诊断试剂等优势领域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学习借鉴上海、江苏等地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功能型研发平台建设运管新模式,围绕智能传感器、智能装备、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建设3个共性技术转化和创新平台。

  四是强化科技金融结合。鼓励支持郑洛新三市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在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实施更加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政府投资基金活力,鼓励支持设立更多科技支行,加大对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兴产业、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的有效金融供给。通过金融支持,加大对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力争培育一批科创板上市企业和独角兽后备企业。

  五是扩大对外开放合作。支持自主创新示范区走出去、引进来,加速集聚国内外高端优质创新资源,充分借助“外智、外技、外资”,支撑自创区发展。积极开展与上海交大、西北工大等知名高校的合作,跟踪做好与西安交大、清华、上海药物所等合作项目的落地实施;指导支持郑洛新三片区围绕各自优势特色产业,在发达地区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转移对接活动,促进高端研发机构、高层次人才及先进成果落地自主创新示范区。

  法制是最要的创新环境。我们相信,《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在法律层面为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更加有利于发挥改革试验田、创新策源地、发展先行军作用,引领带动全省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实现中部地区崛起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河南日报记者

  史市长,您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请问,郑州市在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方面有哪些做法?取得了那些成效?《条例》的出台,对未来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创新又有怎样的支撑?谢谢。

  史占勇

  感谢记者的提问。我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关于郑州自主创新示范区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做法成效。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以来,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自创区作为推动科技创新的主要抓手,积极开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2016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郑州自创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自创区发展规划纲要》等系列文件,从发展方向、战略定位、发展路径、推进措施等方面对深化改革进行部署。2019年,我们又把自主创新示范区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6个科技政策文件,逐步形成了“1+N”科技创新政策体系,从加快高企培育、加大支持研发投入、引进新型研发机构等多个方面形成了完成的政策链条。

  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高新区作为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片区的核心区,是全市科技创新的高地。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按照“充分赋权、全员聘任、绩效考核、薪酬激励”的思路,2018年,郑州市以高新区为试点,启动了管理体制和薪酬制度改革。通过“大部门、扁平化”优化设置组织机构,实行全员聘任、绩效考核、薪酬激励,实现了办事处专注于党建和社会管理,市场化机构负责经济发展的双轨运行机制,激发了创新工作动力。核心区企业登记注册零成本当日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最短22天。这项改革在科技部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讨班上作了典型经验发言。

  三是开展政策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开展高新区工业用地兼容商业用的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试点,规定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产业用地,可以建设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30%的零售商业、餐饮以及服务型公寓等配套建筑。出台全市新型工业用地(M1A)政策,从一类工业用地中新增 “新型工业用地(M1A)”,用于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的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通过两个土地试点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同时我们在高新区启用政府二号章(市政府土地规划高新区专用章、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高新区专用章),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了效率。

  通过近几年不断摸索和持续深化改革,核心区主要经济指标和科技创新指标都取得了明显突破,自主创新示范区(含辐射区)汇集了全市76.2%的高新技术企业、65%的科技型企业、69.74%的高端新创人才和84.6%的新型研发机构,已经成为全省创新创业的高地,成为推动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作用日益凸显,辐射带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与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时相比,全市科技创新主要指标都实现了大幅度增长。高新技术企业由439家增长到2048家,增长466%;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由6.87件增长到16件,增长232%;技术合同成交额由19.9亿元增长到127.5亿元,增长640%。

  郑州市目前集聚了全省40%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30%以上的上市企业、50%以上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涌现出了宇通客车、中铁装备、郑煤机、汉威科技、安图生物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企业,带动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智能传感器等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客车、智能手机、异形盾构、煤矿综采装备、超硬材料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全国第一。

  第二个问题,关于《条例》出台对自创区的支撑。

  《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从规划建设、创新激励、开放合作、人才、金融支持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明晰了产业发展规划,谋划了创新激励体系,提供了深化改革方向,加强了创新服务,将为郑州加快科技创新、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加快国家战略实施提供强力保障:一是将立法决策和改革发展决策结合起来,为深化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提供法律保障。二是《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改革和创新的管理,为领导干部深入推进改革提供制度保障。三是明确下一步将从开放合作、人才建设、金融支持等方面进行发力,为郑州科技创新建设提供政策保障。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记者

  胡市长,您好。《条例》明确支持自主创新示范区与国家各功能区联动发展,洛阳片区作为自创区内唯一一个自贸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叠加的区域,请问在“三区融合”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未来又有哪些考虑和打算?谢谢。

  胡加彬

  首先,我代表洛阳市感谢媒体朋友们一直以来对洛阳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就这个问题作以简要回答。

  2016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郑州、洛阳、新乡3个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17年3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建设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因此,洛阳高新区成为了一个“三区”叠加的区域。

  三区建设以来,为加快“三区”在空间、体制、功能、政策上的深度融合发展,我们紧紧围绕“双向开放先行区,改革创新活力源,高质量发展增长极,都市圈建设新引擎”四大战略定位,和“凸显双向开放,聚焦服务贸易,引领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宜居宜业新城”5大发展举措,坚持以高起点编制规划为引领,打基础利长远,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深化改革,不断强化产业支撑和科技创新,在推进国家战略落地、加快洛阳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具体为:

  一、规划引领方面。目前我们已经完成近50平方公里的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并形成“1+8”(1个综合规划、8个专项规划)无缝衔接、多规合一的规划格局。接下来,在五期城市总规修编时,我们要继续把前期规划成果在130平方公里实现全域覆盖,引领“三区”融合发展。通过规划编制我们也明确了“三区”发展的“2+3+N”的产业体系。

  二、深化改革方面。为强化改革、开放、创新“三力”联动,一方面下功夫理顺“三区”管理体制,使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区建设没有凌驾于多个行政区域之上,也没有在高新区内“叠床架屋、另起炉灶”,通过深化改革让“三区”管理机构深度融合,将原有33个机构整合为18个,形成精简高效的组织架构。另一方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国率先实行相对集中的行政许可权改革,改变传统的大厅进驻模式,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个专网搞服务”,走出了三个一放管服改革“洛阳模式”。目前“三区”的综合审批除集中了区级1391项事权外,还集中统一承办了自贸区、自创区下放的455项省级事权、874项市级事权。同时,三区也率先实现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三、在政策支持方面。为高水平建设好“三区”,市委、市政府在2019年专门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三区”融合实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在财政资金保障、审批权限下放、创新人才引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给予特殊的政策。同时,为了推进三区融合,在市级层面高规格成立了“三区”融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三区”融合推进工作,定期协调解决“三区”融合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全市上下协同推动“三区”融合实现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产业发展方面。围绕高端制造业和高端服务业,我们着力做大做强中航光电、普莱柯、双瑞特装等一批极具竞争力的产业龙头,着力培育了“麦斯克、众智软件、涧光石化”等9家入选全省重点后备上市企业,并布局了一批新的具有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格力、银隆等一批重大项目在洛阳高新区落地。同时我们还谋划实施了一批在开放创新领域有引领作用的大项目,如综合保税区顺利获批、万邦物流产业园项目、丝路正弘自贸金湾项目等。

  五、在科技创新方面。经过不断努力,我们重点培育和加快了以清华洛阳先进制造产业基地、上海交大特种材料研究院为代表的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目前全区拥有国家级孵化器6家、省级孵化载体10家,高新区目前汇集了全省18%的科技型中小企业,50%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汇集了全市35%的创新龙头企业、37%的小巨人企业、36%的高新技术企业和39%的研发中心。形成了中小科技型企业孵化培育、加速成长的良好机制。2016年来,我们连续承办四届“国赛”(国家创新创业大赛先进制造行业总决赛),进一步拓展了“三区”招才引智平台,有力提升了全省创新创业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深化改革,练内功、破瓶颈,全方位推进“三区”融合发展:

  一是进一步加快深化改革。以自贸区建设为抓手,继续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打造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构建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经济体系。深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吸引和催生大批文化创意、金融类金融企业入驻洛阳片区。通过先行先试,打破制度壁垒,弥补洛阳开放不足的短板,引导洛阳企业走出去,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把洛阳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成为区域先进产能的输出基地。

  二是进一步强化自主创新。发挥好清华洛阳基地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的创新引领作用,用足用好省里出台的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好“河南省智能装备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平台”,打通“政产学研深度融合、军民企地对接转化、市场化运作、人才成长”四条通道,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四链融合,举全市之力推动自创区建设,把洛阳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原产业创新中心。

  三是进一步突出项目带动。围绕“三区”发展功能定位和主导产业,加快格力自主创新智能制造产业基地等项目建设,推动21个项目年内开工、50个项目续建、22个项目年内建成投用,全年完成投资140亿元。同时实施精准定向招商,着力引进跨境电商、互联网+、共享经济等用地少、产出高的新业态项目,加快建设功能叠加、动能强劲、活力迸发、特色彰显的开放创新发展高地。

  四是进一步抓好产业提升。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洛阳推进副中心城市建设中,充分发挥格力、银隆、普莱柯、中航光电等一批大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合作模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与周边地市的产业对接,加快产业带建设,以“三区”的高质量发展拉动洛阳乃至豫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是进一步优化环境。过去高新区片面注重招商引资、科技成果转化,在人居环境上欠账很多,未来潜力也巨大。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引入高水平商贸、教育、医疗、休闲等要素资源,以高端配套设施和优质公共服务资源集聚服务好高层次人才。落实好刚出台的《洛阳高新区推进“头雁人才”行动暂行办法》,吸引更多人才在高新区干事创业,为“三区”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同时不断优化“管委会+公司”模式,通过市场化运作做大做强我们的平台公司,积极破解“三区”发展中的资金瓶颈,不断提升产城融合水平,全力打造宜居宜业科技新城。

  谢谢。

  法制日报记者

  王市长,您好。《条例》要求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我们了解到,新乡市先行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请问在政策的制定上有哪些考虑?又有哪些突破和亮点?谢谢。

  王占波

  谢谢你的提问。2016年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使得新乡与郑州、洛阳一起承载着为全省探索创新经验的重要任务。对于新乡来说,这既是我们的荣誉,也是非常大的压力。新乡市委、市政府从一开始就注意立足地方实际,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主动承担使命,在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先行先试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坚持向改革要活力、求增量、创特色。

  2017年新乡高新区在全省率先开展“全员聘用制,绩效考核制,薪酬激励制”为主体的体制机制改革。这一系列举措有效的调动了工作人员积极性,激发了创新活力,改革成效明显:2019年,新乡高新区在169个国家高新区综合排名76位,连续两年均提升8个位次;新乡高新区R&D占GDP比重达到6.93%,带动全市R&D占比达到2.14%;新乡高新区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35件,带动全市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数达到4.5件;新乡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6家,带动全市高企数量达到343家,是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之前(102家)的3.4倍,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8.3%,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的79.1%,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3.6%,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2.4%。

  经过4年的发展,新乡自主创新示范区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进入了发展的瓶颈期,如何破解创新人才引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等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实现高质量发展,成为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解决这些卡脖子问题,新乡市委、市政府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推进新乡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先行先试的若干政策》,即“新八条”,聚焦问题导向,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发展、支持高水平创新人才培育、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激励政策、推进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支持职务科技成果就地转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以技术入股创办科技型企业、建立健全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等八个方面先行先试,激发企业和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我们出台“新八条”,其核心是“先行先试”,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统筹”。“新八条”的每一条政策都是针对当前新乡创新工作的关键节点制订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激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如果前期的“三制改革”是偏重于服务侧改革的话,那么这次改革的重点则是主体侧改革,是从主体、服务两侧共同发力推进改革深化的新探索,是打造新乡自主创新示范区改革升级版的重要举措。

  二是突出“放权”。“新八条”通过创新使用“区实施、市落实”的政策兑现方式,实现“一举三得”:一是增强了企业享受政策的便利性,更充分地保障政策落实的时效性;二是加强了市区两级工作的联动性,更充分地发挥基层科技部门的作用;三是强化了市级部门的统筹评估功能,为下一步各项政策的调整、修订或者复制、推广夯实基础。

  三是突出“赋能”。“新八条”在省内甚至是全国都具有一定的先进性。比如第一条“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就采用了一种比较新的方式。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采取根据高新技术企业每年依法享受所得税优惠的额度进行奖励,每年兑现一次。这样使得政策更有连续性和政策效应。

  “新八条”刚一出台便初显成效,新乡高新区抓住政策机遇,在引进新乡华大中原精准医学与健康研究院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新八条”关于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的政策优势,将举办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确认证明、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等10项业务在1天内办理完毕,确保了新乡华大中原精准医学与健康研究院的快速落地。

  下一步,新乡必定会抓住《条例》实施的契机,围绕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方向,瞄准痛点堵点难点,做《条例》实施和政策先行先试的排头兵。我们还将认真贯彻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提升技术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水平,突出生物医药、电池和新能源汽车两大产业,抓住成果转化和高层次人才引进两大关键,通过“抓改革、抓载体、抓主体、抓产业、抓环境、抓转化”,进一步完善创新体系,集聚更多高新技术企业,着力提升企业技术含量和产业层次,加快推进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生物医药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国家种质资源库等重大项目建设,继续办好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将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发展的高地,全力推动新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新乡之新、在于常新;新乡常新、在于创新。今年10月25日—26日,第三届高校院所河南科技成果博览会将在新乡举办,借此机会,我代表新乡市和640万热情好客的新乡人民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和各类企业发出邀请,诚挚邀请大家到新乡考察指导工作,我们将以更加开放的胸怀、更加完善的配套、更加优良的环境,与大家精诚汇智新乡,携手共创未来。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方启雄

  感谢记者朋友的积极提问以及几位发布人的回答。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关心关注的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相关部门和地市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媒体朋友们,正如刚才保存主任介绍的,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国家赋予河南的一项重大国家战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提出的“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等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是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核心载体和重大实践,对支撑引领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四年来,自主创新示范区在体制机制改革、培育壮大产业、创新政策实施等方面先行先试、开展探索,取得了成功检验,并在全省复制推广,为全省创新驱动发展趟出路子、做出示范。《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为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在此,希望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能够全面深入解读宣传《条例》,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和认知度,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政策环境,支持自主创新示范区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引领带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做出贡献。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再次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