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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

时间:2020-09-07   来源:新华网

  “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所有的重大立法决策都是依照程序、经过民主酝酿,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产生的。”这个重要论断,道出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特征,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显著优势。

  民主选举全过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经过逐级投票、自下而上选出的人民意志代言人。我国现有五级人大代表262万多名,其中乡镇级188万多名、县级59万多名,占代表总数的94%。他们都是被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民主性、广泛性毋庸讳言。

  民主协商全过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的重大问题,通过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广开言路、集思广益,把各方面的智慧和意愿凝聚起来,形成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合力。

  民主决策全过程。在我国,任何一项关乎全局的重大决策,都是经过充分的民主程序,最大限度地征询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作出的。

  民主管理全过程。在中国无论你从事什么职业、无论你住在哪里,都有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的机会和渠道,“人人都是主人翁”绝对不是一句空话。

  民主监督全过程。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了完善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起一张严密的监督“天网”,确保监督全覆盖无缝隙全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实践中,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过程,保证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