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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增进民生福祉

时间:2021-06-17   来源: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作者:魏芬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的社会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大任务,也是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建设,统筹做好各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特别是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伟大历史性成就,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显著提升,进一步增强了对党的信任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我们今天正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这样一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阶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总结社会建设的重要启示、重要经验,对于更好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向着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目标迈进,具有重大意义。

  适应民生工作新变化 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为现阶段社会建设提供了时代坐标和基本依据。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全党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同时,又要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断变化的特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我们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这标志着我国进入了一个新发展阶段。在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具体到社会建设领域,就是要适应民生工作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向往。要看到,当前民生工作面临的宏观环境和内在条件都在发生变化。

  从宏观环境来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时与势在我们一边,这是我们定力和底气所在,也是我们的决心和信心所在。同时必须清醒看到,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面对更多逆风逆水的外部环境,必须做好应对一系列新的风险挑战的准备。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强化底线思维,有效防范、管理、处理国家安全风险,有力应对、处置、化解社会安定挑战。

  从内在条件来看,国内发展环境也经历着深刻变化。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日益广泛,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

  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面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如何适应这些深刻变化,统筹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都需要认真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重要论述的思想内涵和核心要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掷地有声的庄严承诺,温暖和打动了亿万人的心,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执政为民的一面鲜亮旗帜。发展为了人民,这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立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于如何理解这一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作了深刻阐释,这“不是一个抽象的、玄奥的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思想环节,而要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对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即: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物质精神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全面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各行业各方面的劳动者、企业家、创新人才、各级干部创造发挥作用的舞台和环境;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解决好收入差距问题。由此可看出,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核心内容。

  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正是因为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中国才能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才能在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前,夺取全国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并在此基础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取得显著成效。历史和现实都告诉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非凡的组织动员能力、统筹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能够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独特优势,是抵御风险挑战、提高国家治理效能的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从我国实际出发,遵循治理规律,才能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障民生的关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经济发展是民生改善的物质基础,同时,发展又必须回应人民的期待,让群众得到实际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是什么?是食品安不安全、暖气热不热、雾霾能不能少一点、河湖能不能清一点、垃圾焚烧能不能不有损健康、养老服务顺不顺心、能不能租得起或买得起住房,等等。相对于增长速度高一点还是低一点,这些问题更受人民群众关注。如果只实现了增长目标,而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没有进展,即使到时候我们宣布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人民群众也不会认同。”持续不断改善民生,又可以增进社会消费预期,扩大内需,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提供强大内生动力。

  对于如何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告诉我们,“既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加大保障民生力度,也不要脱离财力作难以兑现的承诺”“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做那些现实条件下可以做到的事情,让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决不能开空头支票,也要防止把胃口吊得过高,否则就会失信于民”。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落实共享发展理念。我国社会历来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新发展理念中,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落实共享发展,归结起来就是两个层面的事。一是举全民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把“蛋糕”做大。二是把不断做大的“蛋糕”分好,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更充分体现,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蛋糕”不断做大,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坚实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同时,收入差距、城乡区域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也不断增强,对社会不公问题反映越来越强烈。在分好“蛋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个问题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实现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

  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 不断擦亮高质量发展的民生底色

  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是新发展理念的“根”和“魂”,也是高质量发展的本质特征。2021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时指出,“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放在心上,坚定不移增进民生福祉,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补短板、解难题、兜底线,加快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擦亮高质量发展的民生底色,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党对社会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不能驾驭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能不能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在我国,党的坚强有力领导是社会建设取得实效的根本保证。在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要坚持和发展我们的政治优势,以我们的政治优势来引领和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制不断完善,社会治理不断进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国发展领域不断拓宽、分工日趋复杂、形态更加高级,对党领导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无论是分析形势还是作出决策,无论是破解发展难题还是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发挥政治优势,树立战略眼光,更加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及时解决群众现实利益问题。

  不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在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这部分中提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这部分中突出强调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提出了一些重要要求和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十四五”规划《建议》向全会作说明时指出,“这样表述,在党的全会文件中还是第一次,既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奋斗目标,也是实事求是、符合发展规律的,兼顾了需要和可能,有利于在工作中积极稳妥把握,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不断向前迈进。”

  进入新发展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就要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2021年1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里,突出强调今后要更加注重向农村、基层、欠发达地区倾斜,向困难群众倾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塑造了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新的伟大斗争的时空背景,各种风险挑战难以预见,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尤为重要。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大量是由利益问题引发的。这就要求我们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单纯维稳,不解决利益问题,那是本末倒置,最后也难以稳定下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重大改革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决策,要建立社会稳定评估机制。遇到关系复杂、牵涉面广、矛盾突出的改革,要及时深入了解群众实际生活情况怎么样,群众诉求是什么,改革能给群众带来的利益有多少,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既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又着力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营造安定团结的社会氛围。

  实现从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当今社会,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改变了人类交往方式,社会观念、社会心理、社会行为都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而传统的社会管理工作在很多方面已经跟不上。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治理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不行;管得太松,波涛汹涌也不行。要讲究辩证法,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他提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使每个社会细胞都活跃起来。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为群众服务的资源和力量尽量交给与老百姓最贴近的基层组织如城乡社区去做,增强基层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全面地、鲜明地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在我们党迎来百年华诞的重要时刻,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论述,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自信,始终把人民立场作为根本政治立场,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扎实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

  (作者: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