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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时间:2021-12-06   来源:河南日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并将其作为应对复杂严峻经济形势、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加快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数字化转型的“催化剂”和现代化河南建设的新平台、新支撑。

  当前我省“新基建”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一是系统规划不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涵盖面广、涉及主体多元,具有技术要求高、投资金额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必须做好顶层设计。目前浙江、山东、贵州、山西、江苏、四川、江西、上海等省市先行一步,先后印发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全方位构建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近年来,我省5G网络、宽带网络、物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加快布局,但总体规划仍然缺乏,在都市圈一体化发展机遇下,以郑州为中心的“轨道上的都市圈”快速推进,但“数字都市圈”超前引领布局依然滞后。二是数字核心产业和创新能力不强。我省5G、人工智能、软件等数字核心产业基础薄弱,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缺乏,先进计算、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关键技术短板明显,芯片设计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及核心元器件仍然严重依赖外国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撑不足。2020年全省研发投入强度为1.64%,居全国第18位,仅相当于全国水平的68.3%、湖北的70.9%、安徽的71.9%、湖南的76.3%;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6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分别仅占全国的3.06%、2.86%。三是数据共享不足。目前数据资源主要掌握在各级政府手里,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共享程度不足,对接效率低下、数据标准没有统一、数据共享困难,“信息烟囱”和“信息孤岛”现象仍然存在,加上重点领域应用场景进展较慢,无法形成规模上有影响力、有带动作用的应用。四是建设模式单一。当前我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依赖政府和大型央企、国企主导,这种自上而下建设模式具有建设速度快、标准统一、单体投资大等特点,适合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但也存在对社会资本撬动不够、不利于本土企业培育、市场活力不足等问题,导致社会各方在参与积极性和可持续性投入方面受到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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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我省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的对策

  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紧密协调配合,全社会各方面资源共同参与,聚焦重点应用领域,突破关键技术,构建高水平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第一,坚持规划引领,完善“新基建”顶层设计。准确把握新基建内涵外延,对标国内领先省份,拉高标杆标尺,注重项目化、工程化、方案化,高标准编制“新基建”专项规划及相关行动方案,统筹部署,协同推进。一是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抢抓当前国家、省关于专项债对“新基建”项目的倾斜、“新基建”能耗要求放宽、项目审批进度加快、用地审批权限试点下放等政策机遇,聚焦“数字化转型战略”实施,在5G、数据中心及数字核心产业发展、场景应用等项目建设中要适度超前、抢抓先机,争取更多项目尽快落地见效。二是充分发挥运营商和龙头企业建设主力作用。中国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是5G、数据中心建设的主力军,支持在我省加快推进5G、千兆光纤、IPv6等基础网络建设,超前部署量子通信网、卫星互联网、6G等未来网络,争取布局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深化与华为、腾讯、浪潮、海康威视、阿里等企业合作,引导加强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中心等创新型和融合型基础设施建设,搭建更多新基建平台。三是打造“数字都市圈”。充分发挥郑州都市圈、洛阳都市圈辐射带动作用,加快郑开、郑许、郑新、郑焦一体化步伐,推动洛阳与平顶山、三门峡、济源、焦作新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联动发展,建设一体化的“数字都市圈”,引领全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第二,强化应用牵引,打造“新基建”承载平台。“新基建”涉及5G基站、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领域,要结合我省实际,选择重点领域率先突破,搭建支撑产业发展的新平台。一是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牵引新基建。发挥我省产业基础优势,加强数字技术领域创新,做大做强5G、新型显示、数字文创、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产业,巩固提升黄河鲲鹏产业生态链,支持城市大脑、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的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数字经济在工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应用,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打造一批数字园区、数字工厂、数字农田。二是以智慧城市建设带动新基建。紧抓智慧城市进入快速发展期机遇,重点推动城市大脑、5G+应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交通、智慧能源、智慧社区等领域的示范应用,发展壮大互联网医疗、在线教育、数字内容、数字商贸、智能物流、数字生活服务、社会治理、数字养老服务等行业,带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以典型场景规模化应用拓展新基建发展空间。聚焦社区、乡村、园区等典型场景,积极开展数字社区、数字乡村、数字园区等全过程、全要素数字化试点,做到全状态的实时化、可视化和管理决策与服务的协同化和智能化,总结一批“新基建”新模式,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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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加强要素保障,创新“新基建”实施模式。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量大,涉及技术广泛,必须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一是加强多元化资金保障。设立“新基建”专项基金,加大对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应用示范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争取利用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路径,规范并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融资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新基建”领域。二是加强技术和人才保障。建立“新基建”人才需求目录,依托智慧岛、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和大数据产业园,聚焦上下游数据信息产业链短板领域,加快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在我省设立分院(所),培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创新人才和技术骨干人才。落实人才服务保障相关政策,在人才落户、住房保障、子女教育、医疗保障、配偶就业等方面提供支持。三是加强用地和电力保障。紧抓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机遇,对大型数据中心等预留重大项目用地空间,做好土地优先供应,对特别重大的“新基建”项目用地指标采取“直供”方式解决。支持运营商加强与电力企业对接,对具备条件的5G基站和机房等配套设施加快由转供电改直供电,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推动数据中心与算力基础设施等一体化建设,共用恒温恒湿设备空间和稳定直供电源。

  第四,注重制度创新,营造“新基建”最优生态。制度是构建“新基建”体系的重要保障。一是实施数据开放共享行动。加快各级各部门数据来源、数据目录、数据产权、数据标准等维度的全量清单化管理,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开放。坚持“分对象、分领域、分阶段”开放原则,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智慧城市、民生等领域数据治理机制,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消除“信息孤岛”。二是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加强数据安全保密监管和个人信息保护,提高数据安全保护能力和个人隐私保护力度。强化数据安全监管执法,定期开展数据安全合规评估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及时整改、消除重大数据泄露、滥用等安全隐患。三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对“新基建”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加快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积极开展对基站与电磁辐射知识的科普活动,消除群众误解,营造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