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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时间:2022-05-06   来源:辽宁日报

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张国清主持会议 李乐成发言 周波出席

  4月25日,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委书记张国清主持会议。国家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作辅导报告。省委副书记、省长李乐成发言,省政协主席周波出席。

  学习会上,宋元明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领会核心要义,把握规律特点,用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题,进行专题辅导,并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作了讲解。

  会议强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以极端负责的态度,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硬措施,确保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盯紧危化品、燃气、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渔船、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排查效果。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倒查问责机制,对隐患排查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和对隐患形成负有责任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强化隐患闭环整改,确保按要求按时限整改到位,切实提升生产事故预防水平,提升企业和社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要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压力传递到各市场主体和社会单位,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培育安全生产文化。要发扬斗争精神,严格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惩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弘扬社会正气,为各类市场主体在辽宁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加强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落实责任、细化举措,确保监管无盲区。要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要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人人负有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要充实专业力量,强化智能监管,提高专业化水平,打造过硬执法队伍。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毫不动摇贯彻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在“早发现”上下更大功夫,主动开展常态化高质量区域性筛查,一旦发生疫情坚决做到“快出手”,立即处置、迅速歼灭,确保社会面安全。要加强“五一”假期期间疫情防控,宜散不宜聚、宜静不宜动,加强社会面防控,防止疫情反复。

  副省长姜有为发言。

  (《辽宁日报》2022年4月26日)